机关作风

太仓市工会干部勤廉从政提醒

发布时间:2015-03-02 10:31

  为全面深化工会作风效能建设,提升工会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基层的效率,做到改有措施,跟踪学习、对照学习,以思想为先导,找准问题和症结所在,重点解决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漂浮、敷衍了事、言论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不断提升全市工会干部的自身形象,确保工会作风效能建设和工会廉政建设见到实效。根据《太仓市党员干部勤廉从政提醒》内容,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特拟定下发《太仓市工会干部勤廉从政提醒》。提醒共分以下十个方面:

一、有关慵懒散拖方面

  【表现形式】

  “慵”主要是能力问题,有的工作人员学习不够、业务不精、能力不足;“懒”主要是态度问题,有的工作人员作风不实、服务不优、精神不振;“散”主要是纪律问题,有的工作人员重权轻责、自由散漫、纪律松弛;“拖”主要是效率问题,有的工作人员办事拖拉、得过且过、效率低下。

  【典型问题】

  2014年5月,市效能办联合市主题教育办对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和服务窗口以及基层站所开展了3批次效能督查,发现16个部门的42名机关工作人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现象,如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不请假脱岗以及工作时间睡觉、玩游戏、炒股、网上购物、看电影和QQ聊天等。相关人员由所在部门单位予以不同程度处理。

  【特别提醒】

  “慵懒散拖”问题的危害是隐性的,与腐败行为相比,更不易被人警觉,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遏制,将阻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工会干部要认真查找并整改“慵懒散拖”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工作纪律等制度,以更优的作风和更高的效率,勤奋务实干事业、谋发展。

二、有关执行不力方面

  【表现形式】

  有的干部及工作人员不敢担当,执行力不强,具体表现为:对上争取“不主动”,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做多错的消极思想;解决难题“没思路”,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存在的瓶颈问题,缺乏整体规划和系统考虑;遇到矛盾“绕路走”,在困难和问题面前能推则推、能躲则躲,对职工群众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执行政策“等等看”,对新政策新任务新要求的综合分析研判和积极主动作为不够。

  【典型问题】

  2014年10月,市纪委监察局对《太仓市政府投资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部分镇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按“老习惯、老方法、老模式”自行组织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责令其整改。

  【特别提醒】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其中一条就是“敢于担当”。担当大小,体现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在实际工作中,工会干部要始终保持一股闯劲、一股冲劲、一股韧劲,敢作敢为,敢闯敢试,敢抓敢管,在任务面前不懈怠,在责任面前不退缩,在困难面前不逃避,坚决做到不误事、不怕事、不出事。

三、有关乱作为方面

  【表现形式】

  有的部门履行职责错位,职能交叉监管缺位;有的部门干不该干的事、管不该管的事;有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典型案例】

  2011年,市畜牧兽医站原副站长陈倍技,在具体负责江苏省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申报过程中,明知项桥畜牧有限公司不符合获取该项目财政补助的条件,不但未提出纠正意见,而且在编制、上报项目申报材料的过程中滥用职权,通过上报假合同、假发票等方式,帮助项桥公司虚报项目实施情况,获取项目验收通过及财政补贴资金审批,使得项桥公司违规获取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另查,2006年至2013年,陈倍技在担任市畜牧兽医站副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合计9.8万元。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已发判处陈倍技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市监察局给予陈倍技行政开除处分。

  【特别提醒】

  王岐山书记强调,乱作为的问题比不作为更加严重,首先要整治。工会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依法行政,不偏离正道,不胡乱作为,习惯在接受监督下工作、习惯在纪律约束下履职、习惯在法治轨道上用权。

四、有关节日顶风违规方面

  【违规现象】

  在传统节日期间,有的工会干部接受其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接受其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红包、实物等节礼;有的干部用公款买送节礼;有的单位违规发放钱物等。

  【典型案例】

  1、经人举报查实,2014年6月,有基层工会用工会经费分别购买了面额500元的英尚卡和仓建超市购物卡发给本单位职工。后由太仓市纪委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理,购买的购物卡全额予以追缴,退回工会经费账户。

  2、2014年9月苏州市纪委通报吴中区广福镇渔港村原党总支书记王伯明收受某公司以小孩压岁钱名义赠送的拜年红包5000元,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吴中区纪委给予王伯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特别提醒】

  工会干部在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企业。

五、有关违反工会财经纪律方面

(一)工会经费收入方面

  【违规现象】

  有的基层工会不按实际在职职工人数计提上缴工会经费,少缴、漏缴工会经费。

  有的基层工会不收取在职职工个人应交的0.5%工会会费。

  【特别提醒】

  《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只要企业发给的是“工资”,而不是发的奖金、津贴或补贴,就应按本人所得的工资收入计算交纳会费。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用于工会开展活动。

  (二)工会经费支出方面

  【违规现象】

  有的工会干部隐瞒、截留、挤占、挪用或者私分工会经费;有的工会干部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工会资金;有的基层工会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等。

  【典型案例】

  1、2012年3月,太仓市经济开发区某基层工会干部挪用工会经费1.3万元时间长达半年之久,后经举报查实,退回1.3万元资金,收入工会账户。本人因怕受到法律追究,辞去了该单位的一切工作。

  2、2012年11月,太仓市城厢镇某基层工会干部,以读书站购买图书为由套取现金,经查证,退还全部资金,由工会账户收回,后被该企业开除。

  3、2014年1月至12月,市总工会下属单位和基层有关工会违规发放加班工资、奖金2.73万元,其他补贴奖励1.22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予以退出,由原单位收回入账。

  【特别提醒】

  工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各基层工会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支出管理,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以任何形式转移或套取工会资金;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继续发放已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六、有关公务接待方面

  【违规现象】

  有的干部借公务接待的名义进行公款吃喝,或者搞高标准公务接待,或者在公务接待费用中违规列支服装、水产品、土特产等费用。

  【典型案例】

  1、2014年3月25日(工作日)中午,淮安市淮安区钦工镇财政所所长常洪兵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工作日午餐饮酒。淮安区纪委给予常洪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餐费由就餐人员个人承担。

  2、2014年5月10日,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局副调研员何才元组织平山林场中层以上干部到灵岩山林场交流学习,同时安排晚上在六合区某饭店聚餐,参加人员为何才元及林场中层以上干部。六合区纪委给予何才元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参与聚餐人员共同负担餐费。

  【特别提醒】

  工会干部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太仓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省总工会《关于贯彻全国总工会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等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标准,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菜肴、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七、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方面

  【违规现象】

  有的干部把公车当成专车,公车被用于非公务用途;有的干部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

  【典型案例】

  1、2011年7月至10月,市畜牧兽医站原站长钱建华(另案处理)与浮桥镇动物防疫站站长陈福生商议后,市畜牧兽医站以业务费的名义,将40万元转账给浮桥镇动物防疫站,浮桥镇动物防疫站再以防疫经费的名义,下拨给该镇新浮动物诊疗所,由新浮动物诊疗所购买40.65万元的别克旅行车,车辆一直由市畜牧兽医站使用。市监察局给予陈福生行政警告处分。

  2、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淮安市金湖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杨春违规占用下属单位执法执勤车辆,供其个人使用一年时间,并在下属单位报销该汽油费7221.9元。金湖县纪委给予杨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特别提醒】

  保留公车的车改单位和未车改单位要按照《苏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苏州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问责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健全用车派车登记、固定停放场所、运行费用监管等日常使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车改单位的保留公车仅限用于招商引资、执纪执法、重要接待等特殊公务活动,严禁用于其他一般公务活动和上下班接送。

八、有关出访出国(境)方面

  【违规现象】

  有的干部借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有的干部借出国培训或外出考察的机会绕道公款旅游,有的单位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有的单位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典型案例】

  1、2011年8月至2013年6月,广西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借出国培训考察之机,先后4次组织赴新加坡、澳大利亚、德国旅游,花费公款153.5万元。该校校长、党总支副书记邓翠琼和党总支书记、副校长谭汉怀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2013年10月,山东省即墨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宋森、旅游局副局长刘广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服装市场所所长毕利春赴台湾参加海峡两岸台北旅展期间,仅参加了旅展开幕式,其余时间均随旅行社游览景点。即墨市纪委给予宋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广寿、毕利春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个人承担旅游费用。

  【特别提醒】

  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严禁把出国(境)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境),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出国(境)。

九、有关大操大办方面

  【违规现象】

  有的干部盲目攀比、大摆阔气,大操大办婚宴、生日宴、升学宴、丧事等,有的干部还将其变为一种敛财方式,助长了社会歪风。

  【典型案例】

  1、2013年1月,盐城市滨海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叶为海在滨海县欧堡利亚大酒店为其子举办婚宴54桌,后在滨海宾馆又办12桌,先后共办66桌。在收受的礼金中,有县人社局同事礼金1.2万元,原工作单位县城管局同事礼金2.3万元。滨海县纪委给予叶为海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礼金3.5万元。

  2、2014年4月,淮安市金湖县戴楼镇人大副主席、主任科员傅士全在该县陈桥镇老家为父母操办80岁寿宴,收取戴楼镇三套班子部分成员、镇机关工作人员及村干部50多人的礼金1.12万元。金湖县纪委给予傅士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特别提醒】

  工会干部要认真执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要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树立工会干部良好的形象。

十、有关生活作风方面

  【违规现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的干部滋生了不良的生活作风,有的干部喜欢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有的干部沉迷赌博活动,有的干部生活腐化堕落。

  【典型案例】

  1、2013年11月11日(工作日)中午,山东省章丘市埠村街道办事处鹅庄管理区原党总支书记张广密、鹅庄管理区原主任乔成峰接受该市太平村村委会主任张青松宴请,酒后到歌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章丘市埠村街道党工委决定分别给予张广密、乔成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二人职务。

  2、2014年4月,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原副局长李开勤和地籍科科长蔺波、团山镇土地管理所原副所长邓雪以打麻将形式进行赌博。李开勤、邓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蔺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特别提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名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开始的,往往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起步的”。工会干部要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讲操守,重品行,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洁身自好,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