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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太仓市模范职工之家”、“太仓市模范职工小家”、“太仓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3 10:36

各镇、区总工会,产业(条线)、市属党委企业工会,市私营个体企业工会联合会:

  自市工会十三大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太仓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太仓市委和全总、省总、苏州市总的决策部署,按照太仓工会十三大提出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彰显特色、主动作为,在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依法履职、探索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动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真正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市总工会决定评选一批“太仓市模范职工之家”、“太仓市模范职工小家”、“太仓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名额分配

  “太仓市模范职工之家”50个;“太仓市模范职工小家”50个;“太仓市优秀工会工作者”5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及范围 

  原则上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3〕18号)的基本要求和省总《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苏工发〔2014〕11号)的规定执行。

  1.太仓市模范职工之家。评选范围为在我市区域内依法单独建会2年以上的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行业(区域)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委员会),村(社区)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委员会)。推荐条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促进本单位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职工信赖、党政满意;职工入会率(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达90%以上,且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建立工会经费帐户、建家台账,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主席民主评议满意率连续二年达到85%以上、会员实名制信息采集90%以上并录入太仓工会URP平台。

  2.太仓市模范职工小家。评选范围为基层工会委员会下属的分厂、车间(科室)、班组工会分会(小组)等。推荐条件为各项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在调动职工群众工作积极性,关心服务职工,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改善职工生产工作和休息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太仓市模范职工小家建设“六好”为标准(即:队伍建设好、民主管理好、和谐氛围好、服务发展好、安全保障好、阵地活动好)。

  3.太仓市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范围为从事工会工作二年以上工会现职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工会专兼职干部、各地向社会公开招聘且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不含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任期届满或任职满一年仍未参加岗位任职资格培训)。推荐条件为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胸怀大局、甘于奉献,纪律严明、作风务实,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服务职工、依法维权,廉洁自律、敢于担当,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职工群众满意。

  往届苏州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和太仓市级以上优秀工会工作者不再参加相应评选。

  2015年以来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未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劳动争议且企业败诉案件,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发生超过政府控制指标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严重职业病危害、职工群访和群体性事件,未依法缴纳工会经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太仓市模范职工之家”、“太仓市模范职工小家”、“太仓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在市总党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市总组织部。评选推荐由各镇(区)、产业(条线)、市属党委企业工会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实施、考核验收。

  2.符合条件的,须经有关民主程序,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未建党组织应经上级工会)同意,逐级推荐上报,经镇(区)、产业(条线)工会盖章后上报市总组织部。经市总工会审核后在www55365com网站统一公示。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对推荐工作特别是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示范带动、学赶先进,不断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推动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举措落到实处,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4.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真正选拔出在工会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5.各镇(区)、产业(条线)、市属党委企业工会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简要情况电子版报送市总组织部初审。于2017年11月10日前太仓市模范职工之家、太仓市模范职工小家、太仓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纸质版(表格模板请至市总工会职工家园网http://www.yimalongcheng.com/公告栏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市总组织部。

  市总组织部联系人:吕艳彬,联系电话:0512-53526210,电子邮箱:2118083511@qq.com。

附件下载链接:

附件1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太仓市模范职工之家申报登记表